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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雄企业商标注册要注意什么

作者:西藏春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25 08:00:54

如今是一个宣传的时代,任何商品都需要有一个广泛的宣传才可以在竞争中有一定的优势,大家可以看到非常多的公司在各个电视节目里,挖空心思宣传自己,希望他们的商品和商标得到的大家的好评和熟悉。拉萨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申请人签名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贴着色图样一张,交着色图样5张,附黑白图样1张。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品牌商标注册流程是怎么样的?

1.我们首先来看下个人申请商标注册办理环节:查询→申请文件准备→提交申请,缴纳费用→形式审查→下发受理通知书→实质审查,公告,颁发商标证。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2.这里我们看下申请个人商标注册流程的第一步:查询。申请商标注册前,为了避免在先已注册的商标发生冲突注册权,需先进行查询。

3.接下来我们看下需要准备的申请个人商标注册办理的材料清单:申请人签名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按照上面的清单,准备好个人申请商标注册办理的材料后,需要到商标局的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材料,之后到缴费窗口缴纳办理的费用。

5.接下来我们看下个人申请商标注册流程中的形式审查环节:商标局收到你提交的申请件后,要对其进行形式审查。这个环节主要有3部分:申请书件的审查、对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度及必要的说明的审查、分类审查。

6.之后根据形式审查的结果,商标局主要发出三种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与〈不予受理通知书〉。

7.之后商标局工作人员会对其进行实质审查,主要是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巡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个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实质审核通过后,会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

商标法规定规定注册一件商标,从查询-申请-核准-公告-发证,一般需14个月左右,有异常情况的时间会更长。国家商标局早已取消了指定代理机构,尤其是在2003年之后,任何经过工商部门合法登记和在国家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可以合法开展拉萨商标注册代理业务。

有家公司在申请注册商标时遇到了一件纳闷事,说公司请了一家知识产权代理商,申请4个类别的商标注册,结果代理商却告知公司,有另外一个地方的公司准备在网络注册他们公司的商标。后来又说公司其余没注册的40个类别,也被另一个公司在网络上提交了申请,申请若被受理,公司的商标申请就可能面临被驳回的窘境。后因这家公司及时咨询了蓝盾知识产权,这场商标代理骗局才未能得逞。目前商标代理骗局大致可以分为以下4种情况:

1、谎称有人欲将你的企业字号申请商标注册,我们可为你公司保留优先申请权,如你公司不需将企业字号申请注册商标,我们将提交对方的申请。工商部门提示:抢注商标情节实属捏造,保留优先权子虚乌有,广大企业谨防上当。

2、谎称收到商标局发出的《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就等于取得了商标专用权。工商部门提示:《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只是表明商标注册已经被商标局受理,商标核准注册应以《商标公告》为准。成功注册一件商标一般至少需要一年时间。

3、谎称是商标局或地方工商局的注册中心、直属机构、授权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求企业申请商标注册。工商局提示:申请商标注册是企业的自主选择,工商部门不会要求企业申请注册商标,更不会招揽商标注册代理业务。

4、谎称能保证成功注册、加急、优先办理商标注册。工商部门提示:商标注册要经过商标局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步审定公告、核准注册公告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商标代理组织的上述承诺系无效承诺。熟人好办事是人们的习惯思维,某些商标代理机构就利用这一点,会经常告知或暗示申请人,代理机构与商标局有关系。据悉,商标局有5个审查处,每个审查处有对应的审查类别,每一份商标注册申请,都是按照审查进程随机分配的,商标注册申请自受理后,起码需要一年以上时间才会被送到审查员手中,每个商标的审查都要经过各审查处的多个工作环节的审查和复核。

而且,商标局还要对审查员不定期调整变动,最终某一个商标被分给哪个审查员进行审查,事先是根本无法确定的。所以,所谓拿商标局有关系来说事,保证成功之类的承诺,完全是忽悠人的,是彻头彻尾的谎话。

最近小编听到客户问到关于申请进出口经营权有什么好处的相关问题,为了给客户一个满意的答案,特地去恶补了一下进出口经营权的知识点,也问了几位专业老师,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吧!随着国内进出口贸易发展越来越好,很多经营范围涉及外贸的企业,都会想着去申请进出口权,只有拿到了进出口经营权,才能拥有自营进出口业务的资格。那么进出口经营权究竟该怎么申请呢?

一、满足申请的条件:1、首先企业已办理税务登记,并且依法纳税,以及按国家规定报送工商年报并通过。2、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3、要求企业经营范围带有进出口字样。要是没有的话,则可以通过变更经营范围的方式,进行添加。4、要求从事贸易型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从事生产、加工的生产型企业(含科研院所),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如果不够,可以通过变更注册资本的方式,进行增资。

二、申请进出口经营权需准备的资料有:1、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营业执照正副本;3、公司公章、私章;4、公司名称与地址中英文电子版;5、法人人手机号码,邮箱。

三、进出口经营权的办理流程:资料准备齐全后,就需要按照流程进行申请。申请通过,则获得进出口权。第一步,进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并提交申请。第二步,按要求提交材料到相关部门,经批准后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第三步,是到工商局作经营范围变更,并到到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手续,同时去公安局申刻报关专用章,申领海关注册登记证书。第四步,向电子口岸申请备案,取得入网许可并办理带USB接口的电子设备。第六步,根据预约情况,10-15个工作日后发放。第七步,办理外汇管理局进出口核销备案、进口单位付汇备案手续。第八步,办理外汇管理局外汇账户开立申请备案手续,以及外汇管理局进出口收付外汇申请开通手续。第九步,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登记。

四、申请进出口经营权的好处有哪些?1、有了进出口经营权,企业可以自主报关,进出口商品。2、如果进出口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可以获得出口退税,是一笔不小的利润,这也是绝大多数企业办理进出口权的基本目的。3、有进出口权的企业还可以开通外汇账户,可以自由收支外汇,货款可以直接汇到外汇帐户,与外商接触和交流的机会也更多,有利于企业寻求更多的外贸商机。4、目前有很多电商企业,在各个专业平台如阿里巴巴、亚马逊等推广,平台要求接入企业拥有进出口权或相应资质才能接纳。5、企业办理进出口经营权,进出口数据留在企业自己的海关数据库里,有了这些数据才能享受相对应的各种政府补贴。6、可参加各类国际展会,享受境外参展高额补贴。7、省去代理进出口的环节和费用,提高效率减少中间环节。

由此可见,申请进出口权的作用还是很多的,进出口权申请属于特别资质,申请流程方面需要特别注意。如果您对于流程不熟悉,或者想减少麻烦,节省时间精力,就可以找我司代为办理。作为一家拥有丰富资质办理经验的一站式创业服务平台,我司能够高效为您排忧解难!

如果收到别人的警告函,说自己涉嫌侵犯他人专利,这时候不要慌张,要自信的进行一下几项抗辩,才能真正的成功应对别人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成为专利侵权的被告不是可耻的,但是没有积极的进行抗辩,就是一个笨被告的表现。专利侵权抗辩在遇到专利诉讼时,首先要想到的抗辩就是诉讼时效的抗辩。

专利法第62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对于持续侵权的诉讼时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3条规定,权利人超过2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在该项专利权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

一、专利合同抗辩专利合同抗辩,是指专利侵权诉讼的被告以其实施的技术是通过技术转让合同从第三人处合法取得为理由进行侵权抗辩。此抗辩理由不属于对抗侵犯专利权的理由,只是承担侵权责任的抗辩理由。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实施受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合同的转让方和受让方构成共同侵权。在合同双方作为专利侵权诉讼的共同被告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确定责任时,应当由转让方首先承担侵权责任,受让方承担一般连带责任。

专利侵权诉讼中的被告以合同抗辩的同时,要求追加合同的转让方为共同被告的,如果原告同意追加,则应当将合同的转让方追加为共同被告。如果原告坚持不同意追加,在合同的受让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另行通过合同诉讼或仲裁解决合同纠纷。被告可以收集取得原告明示许可的证据,如许可合同、相关函件等,还可以收集得到原告默示许可的证据,例如,虽然没有签订许可合同,但原告曾指导实施其专利技术。

二、不视为侵权的抗辩我国专利法第63条,规定了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1、专利权用尽的抗辩专利权用尽是指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出售后,第三人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行为,不构成对专利权的侵犯。实践中,需要注意的是:一是只有针对合法生产的专利产品才有穷竭,非法生产的产品不受此限。二是第一次销售必须是合法销售,即时经过专利权人或者是被他许可的人同意而合法的投入市场,而不是偷窃或者非法仿制而来的。三是进入流通领域后,穷竭的只是使用权、销售权和许诺销售权,制造权和进口权仍未穷竭。四是并非所有国家的专利法都明确承认专利权穷竭。

2、先用权抗辩在诉讼主张先用权的条件:一是技术来源,技术必须是自己独立研究开发的,或者是通过合法途径从他人那里取得的。二是使用技术的时间和地域限制,即必须是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进行,并在申请日前一直处于持续状态,除非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停止。在先的实施行为和准备行为必须是在专利权有效的领土范围内进行。

3、临时过境的抗辩4、科研使用的抗辩三、在先的实施行为和准备行为。

四、免赔事由的抗辩如果涉嫌侵权人是专利产品的使用者或者销售者,涉嫌侵权人不知道该产品属于侵权产品的,并能举证证明产品具有合法来源的,可以提出自己只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而免除赔偿损失的责任。

五、不构成侵权的抗辩在侵权诉讼中,当事人大部分情况下,都在争论一个问题,就是被指控侵权的产品或者方法是否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不构成侵权,是被告在侵权诉讼中最常见的抗辩。这就需要被告的法务人员、技术人员、及其聘请的律师,共同努力合理确定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并正确适用全面覆盖原则、等同原则禁止反悔原则等专利侵权判定的原则证明自己的产品、方法或者外观设计并没有落入该专利的保护范围。

六、公知技术的抗辩即使涉嫌侵权人通过分析,认为自己实施的技术方案落入了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但是涉嫌侵权人有证据证明自己实施的技术属于公知技术的,仍可以提出公知技术的抗辩。

七、滥用专利权抗辩获取专利权的抗辩和宣告无效的抗辩、专利终止的抗辩、恶意申请的抗辩寻找证据:

1、被控侵权人应当对现有技术进行全面的检索和调查,寻找该专利缺乏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证据。专利检索的范围,包括世界各主要国家的专利文献,有关技术领域的专业期刊等。对现有技术的调查,主要是调查各类产品的说明书、广告、目录等,以确定在专利申请日之前是否有同类产品在市场上销售。

2、应当审查涉案专利的专利文件,包括专利的授权文本,专利在申请阶段、复审阶段、无效阶段等的各种专利文件,例如审查意见通知书、意见陈述书等原始文件,通过这些文件可以了解原专利申请审批过程中的修改和变动情况。

八、被告之反诉“侵权人”将专利权人的专利权反诉无效或者将专利权人诉诸为另一案的被告,就是专利官司中的反诉。

九、请求确认不侵权之诉专利法第63条第2款,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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